“十诫”是真神传与世人之律法中,最完全之诫命。是真神在西乃山极其威严可怕的光景中所传授(出19:20;20:1-18),且是刻在两块石板上。(申5:4-22)表示极其重要,永远不可废弃的诫命。
但真神传下十诫之后,世人只是因此而知罪,不能因遵行律法而被称义(罗3:10-20)。普世的人充满罪恶,都伏在神审判之下,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(加3:11;2:16)。保罗见证他被律法光照而知罪,更苦叹不已(罗7:9-10)。且律法是圣洁的,属乎灵的(罗7:12、14),虽然有人遵守文字上所记载的条文,但在心思上若有违犯,也是犯罪的。
主耶稣来为我们赎罪,救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(加3:10、13)所以主说:我来是要成全律法。(太5:17)人不能因行律法而称义,乃是由信耶稣的救赎而被称义(加2:16;罗3:21-24、28)。但要留意:蒙主救赎的信徒,不是不要守十诫,是蒙主的恩惠,而免去从前不能尊守的罪,以后不再违犯十诫的律法,作无罪圣洁的子民。所以主耶稣对门徒不教训当遵守旧约的律法,只指示受圣灵遵行祂所注重的「爱」的命令(太22:37-40)。按照耶稣所指示十诫的根本精神,是包括在爱神、爱人之内的。保罗所说的也是一样(罗13:8-10)。
因此,可知十诫就是关乎爱神,爱人所当行之道,被刻在两块石板上。即每一板有五条,第一至第四条为爱神之诫,第五至第十条为爱人之诫,所以主的门徒若遵行爱神,爱人之道,则可不犯十条诫命,能成全律法而进入永生。
经上说:「律法是属乎灵」。那么,我们属灵的人,必当明白十诫属灵的意义,才能彻底作完全的圣徒。
Acts
1996 Feb & Mar
誊写:陆晓庭中文少年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