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诫 当孝敬父母(出20:12)
当孝敬父母(出 20:12 ) 十诫既是写在两块石版上,一定是每块写上五条。所以这第五诫是写在第一块石版上,乃属于爱神之诫的部分。父母是人,为何孝敬父母是爱神呢?这理由是容易明白的;因为眞神是灵的父母,这道理于新约圣经,有明显的指示(赛 63:10 )。但灵的父母眞神,不得以肉眼看见,所以敬畏祂的儿女当从对肉身的父母之孝敬而表现他有爱眞神的心。如果敬神者,对肉身的父母不能孝敬,而说能敬爱看不见的天父真神,便是说谎的。如不能爱所看见的弟兄,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真神一样的道理(约一 4:20 ) 圣经常以听从眞神和孝敬父母的两件事合为一件来教训我们如: 一,要在主里听从父母(弗 6:1-4 ) 二,父亲,我得罪了天(神),又得罪了你(路 15:21 ) 三,主责备只供献神而不孝敬父母的为假冒(太 15:5-8 ) 四,以利二子不听父亲之教训,终被真神杀灭(撒上 2:22-25 ; 4:10-11) 五,神命令轻慢父母的当治死(利 21:9 ;申 27:16 ) 六,孝敬父母的得蒙眞神赐福(弗 6:2-3 ) 可知能孝敬父母的才能实在敬畏真神。但如何孝敬,才蒙神赐福? 1. 要尊父母为尊长而敬畏。 2. 听从父母的教导。 3. 对父母的生活起居诸事尽本分服事。 4. 对父母的工作,当殷勤代劳。 5. 父母有缺欠,勿轻慢,勿藐视(箴 23:22 )。 6. 立身行道,以扬名父母,由此而荣耀真神,更是完全的孝行。 7. 凡所行,不要叫父母担忧;如不叫灵担忧一样(弗 4:30 )这也是件孝敬的表现。 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长寿,这是一条带应许的诫命。(弗 6:3 ) 行传 1996 年 10 月 11 月份 Acts 1996 Oct & Nov 誊写:陈欣仪中文少年班